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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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资源与中药复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10-29

(一)工作人员条例

1、实验室是从事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的部级实验室,每个工作人员均有义务维护其正常运作。

2、每位工作人员(无论是固定人员、客座人员、兼职人员、研究生、)都应以主人翁精神参与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积极参加实验室的各种活动。

3、每位科研人员应在其所分配的工作台面上活动,不得占用他人工作台面,特殊需要者应提前与所涉及的人员商量。除公共设备外的实验器材一律自备、自存、自配、自用,不得私自动用他人的试剂、器材。

4、工作时间不得在实验室内聊天、会客。

5、严格遵守各种仪器的操作规程和登记制度,凡对拟使用的仪器的操作无把握者,务必请教仪器管理员或其他人员。发现仪器故障者,有义务立即向管理员或实验室主任报告,以便及时维修。凡属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者,视其损失轻重给予一定的赔偿。

6、本室工作的各类人员不得随便带外来人员到实验室,更不得用本室仪器设备和药品为室外人员做实验,如若发现,实验室有权处罚当事者。

7、各种财产包括仪器、设备工具等(课题自带者除外)严禁带出实验室,如有特殊需要,经管理人员同意后方可带出,并负责带回。各种设施一律不借给私用。实验室工作人员必须尽职尽责,保证实验室的正常运转。

8、爱护公共卫生,保持各室整洁。不得在实验室内吃东西,不得乱扔废纸、污物,不得在实验室内吸烟,不得向下水槽乱扔茶羹及其他废弃物。

9、凡在实验室工作的人员违犯实验室规章制度,实验室有权进行批评教育以及经济处罚。

(二)实验室客座研究人员管理办法

重点实验室为对外开放实验室。为了加强对开放课题和客座人员的管理,提高开放课题的科研质量,对来室工作的客座人员提出如下管理办法:

1、来实验室做开放课题研究工作的人员,一律为客座研究人员。

2、开放课题经费可分由客座人员完全自带经费、自带为主、实验室部分资助和实验室资助三种形式,采取何种形式由实验室与客座人员单位协商确定。

3、申请开放课题的客座人员,须先填写开放课题申请书,提出研究内容与目标、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研究计划和预期结果,并报实验室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后才能来室工作。

4、来室工作的客座人员应是开放课题申请者本人。一般情况下,一个课题限一年内完成,如遇特殊情况要延长者,经双方协商可以延长。课题在执行过程中一般不宜换人。

5、客座人员来室后,应及时与开放课题负责人讨论课题执行计划及仪器使用、药品消耗和经费开支等有关问题,经开放课题负责人同意后开始执行。

6、在执行研究计划中,客座人员不能随意更改计划。如遇特殊情况,不更改会影响研究结果时,经开放课题负责人同意后才能按新计划执行。

7、客座人员在进行课题研究中要准确无漏地记录好所有研究数据,保存好所有原始资料和样品,课题结束后与课题负责人协商处理。

8、为保证课题研究质量,达到预期结果,在执行计划的过程中,客座人员每季度应向实验室送交经开放课题负责人签字的季度工作报告。

9、客座人员在执行课题期间,需回原单位办事或参加其他学术活动,经同意后方可成行,其旅差费回原单位报销。

10、客座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要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和仪器操作规程以及校纪校规。损坏仪器设备与其他财物者,要酌情赔偿。

11、客座人员来室工作期间,本室尽量协助解决住房,但仅限本人使用,

不得留宿他人,并遵守公安部门有关规定。

12、客座人员在实验室工作期间外出办事,要执行请销假制度。课题结束

回原单位前应交还各种借用物品,办理离室手续。

13、课题研究结束后,在发表学术论文或成果评定时,有关成果原则上由双方共享,但其具体的归属细节,由双方协商解决。

14、为了让客座人员更好地遵守执行有关条例,本管理意见与开放课题通知书一同发给来室工作的客座研究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