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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资源与中药复方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1-10-29

本着“开放、流动、联合、竞争”的运行机制,仪器设备要相对集中,统一管理,凡符合开放条件的仪器设备都要对外开放。为了合理、安全、高效使用大型精密仪器设备,现将有关仪器设备使用管理办法公布如下:

1本实验室的仪器设备服务于课题研究工作,使用时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2仪器使用经统一培训后,具有单独操作仪器能力者,经测试认可,方可借用仪器。

3使用仪器实行登记制。研究人员使用仪器前,应事先填写申请预约,实验室主任统筹安排时间使用。若有临时调整,应及时提前申明,否则需重新预约和安排。

4使用精密仪器,必须经过技术考核,或在操作技术熟练人员的指导下使用:使用前需检查仪器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使用后必须填写实验室用记录,说明是否保持正常状态。

5仪器设备发生故障时,应立即停止实验,并及时报告实验室负责人,组织专业人员排除故障。

6欢迎自带课题使用本实验室仪器设备作短期研究或测试工作,但要签定协议,并收取一定比例的费用于设备维修费等开支。